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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来源: 发文时间:2018-09-30

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现有14个专业(其中学术型12个专业、专业型2个专业),分别为: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能源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口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及金融(专硕)、资产评估(专硕),2019年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共计46名。具体名额如下:

政治经济学2人、世界经济1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2人、能源经济学1人、发展经济学1人、国民经济学2人、金融学3人、产业经济学4人、劳动经济学2人、人口学1人、管理科学与工程3人、技术经济及管理1人、金融(专硕)13人、资产评估(专硕)10人。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推免生资格,鼓励跨学科报考。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一)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登录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办理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等手续,并填报志愿,接受我院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我院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受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已参加我院暑期班的学生,请在填报志愿后联系学院。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院复试通知。

4.推免生复试时须向我院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发1102833830@qq.com):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同时按照我院通知要求进行复试及体检。

5.复试具体办法:我院成立复试考核小组,采用线下或电话面试与线上笔试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推免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6.复试时间:我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录取情况可能组织数次复试。

7.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8.完成复试后,我院将按复试成绩排名等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方被我院录取。

9.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我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网站。

二、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2.推免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4.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宝钢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gb.ynu.edu.cn/)进行查询。

5.优秀推免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年。

(二)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云南大学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可为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提供到国外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组织管理

发展研究院成立推免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及各学科点负责人等5名以上教师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接收工作,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成立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

四、咨询、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东陆校区庆来堂一楼左侧

邮政编码:650091

咨询电话:0871-65031453,罗老师

五、举报受理渠道

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0871-65031453

电子邮箱:1102833830@qq.com

体检

本校推免生将安排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也可于10月20前将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发电子邮箱:1102833830@qq.com。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未提供体检证明或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注: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费为169元/人,需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日上午或每周一、三五上午)体检地点为云南大学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校医院。

、其他事项

(一)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请。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三)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

(五)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其它事宜,依照《云南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阅读。

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