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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院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来源: 发文时间:2018-05-2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贯彻落实“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如下

一、复试工作

复试报到工作

 1、填写复试记录表基本信息;

2、签定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3、交标准彩照一张(复试记录表用)

    报到时间:2018年6月1日早上8点30分

    报到地点:校本部庆来堂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单面页)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3、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4、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无硕士学历的考生(单证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三年以上在职脱产学习证明。根据发展研究院博士招生简章“全日制学习”的要求,在职考生需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三年以上在职脱产学习证明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审查时间:2018年6月1日早上8点30分

审查地点:校本部庆来堂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复试收费工作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人。

收费时间:2018年6月1日早上8点30分

    收费地点:校本部庆来堂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四)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通过面试或笔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申请材料评价)、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方式可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复试组安排

复试时间:2018年 6月 1日(星期五 ) 9:00至12:00点    

1.一组(复试专业: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能源经济学):

复试地点:校本部科学馆 433 室

2.二组(复试专业: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复试地点:校本部科学馆 431 室

)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包含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

3.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体检情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各导师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导师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若同时包含调剂考生,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学校将按照《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导师“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录取情况、一志愿考生生源情况、学科建设情况及培养质量等因素调整招生计划。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之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

三、体检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注:研究生体检费为169元/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大学校医院(本部)体检,体检时间:5月31至6月5日

、监督和复议工作

   1、监督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复议工作

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

0871-65031453(发展研究院);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931676(监察处)。

 

 

 

发展研究院

2018年5月25